家庭托兒護工試點和家庭護工試點是兩個經濟試點計劃,針對的是外國籍護理人員工作者,他們:
- 有合格的工作機會或加拿大工作經驗,從事合格的護理員職業的工作
- 滿足最低的教育和語言能力要求
有資格申請的人是那些具有以下特點的外國公民
- 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經濟基礎的人
- 打算在魁北克以外的省或地區居住
- 達到為該職業設定的最低語言能力門檻
- 符合最低教育要求
他們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 在過去3年內有2年全職的加拿大合格職業的工作經驗(B類),或
- 加拿大雇主提供的符合條件的護理員職業的有效全職工作機會(僅A類申請人)。
所有在家庭托兒護工和家庭護工試點下的永久居留(APR)申請必須提交給阿爾伯塔省埃德蒙頓的案件處理中心(CPC-E)。
對於每個試點,有兩個上限:
- 收容上限。每個試點項目每個日曆年最多接受2750份申請。這包括所有的申請,即使是《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第10條規定的不完整的申請。這在關於處理家庭支持工作者類別和家庭兒童照料者類別(MI46)下的申請的部長指示中有所規定。
- 處理上限。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第1(2)款的規定,每個試點地區每個日曆年最多可以處理2750份申請。申請必須符合《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0條和申請材料中規定的要求,才能被認為是完整的,有資格被處理。
- 在試點到期前,所有在接收上限內收到的完整申請都將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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