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居住

工作者

我們可以幫助您找到適合您的工作許可種類,擊敗您在加拿大工作。

申請條件

工作許可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可以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工作簽證

  • 您擁有有效的學習或工作許可證
  • 您的配偶,同居伴侶或父母擁有有效的學習或工作許可證
  • 您從以下一所學校的課程中畢業:
    • 加拿大大學
    • 社區大專
    • CEGEP
    • 公立的技術學校,或者
    • 其他符合條件的學校
  • 您擁有有效期為六個月較長的臨時居民許可證
  • 您正在等待加拿大境內永久居留申請的決定
  • 您已經或將要申請難民保護
  • 您已被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局確認為常規難民或受保護者
  • 您可以在沒有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在加拿大工作,但需要工作許可才能從事其他工作,或者
  • 您是NAFTA的交易員,投資者,公司內部受讓人或專業人士

如果要為特定雇主工作,則需要申請特定於雇主的工作許可證。特定於雇主的工作許可證可讓您根據工作許可證上的條件在加拿大工作。在提交雇主特定的工作許可證申請之前,您的雇主必須獲得批准才能進行僱傭。

  • 證明在加拿大逗留期間您有足夠的資金照顧自己和家人,並返回家園
  • 遵守法律,沒有犯罪活動記錄
  • 不會對加拿大的安全構成威脅
  • 身體健康,必要時提供體檢報告
  • 不會為擁有“不合格”身份的雇主工作
  • 不會為定期提供脫衣舞,色情舞蹈,色情服務或色情按摩的雇主工作
  • 向移民官證明您會在工作許可到期後將離開加拿大

免責聲明:本網站上包含的材料和信息替代參考,替代認為專業建議。儘管我們已盡最大努力確保在撰寫本文時信息的準確性,但我們不能保證所有信息的替代或精確。由於信息可能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始終參考加拿大移民局官方網站